-
下午走在深圳某个小镇的某条商业街上,一边啃着路边刚买的鸡腿,一边满脑袋捣浆糊。
快毕业了。目前心里还没有琼瑶剧式的嚎啕,也没有穿越剧里的“想必也是极好”的情感要抒发。这个小镇是最靠近我们学校的可以买到鸡腿的地方,走在这个镇的街上,街边永远是振聋发聩的改编版流行舞曲,混杂各种山寨专卖店里靓女们的招呼声。我严重怀疑老天特地安排了这个搞笑桥段来警告我理想和现实的反差最大可以有多大。
如果他们把劲爆的《最炫民族风》换成杨钰莹的《我不想说》,我心里可能还好过一些。
我忽然想起伯克利的那片绿草地。其实我躺在上面的时候有些硌人,它也并没有照片上那么青葱可爱。为了让它看上去可爱一些,我甚至用PS裁掉了照片里脚边秃掉的一片。那天天很热,草地所在的植物园在整个伯克利的最高处。到达那片草地之前,我这个爬山恐惧症患者流了很多汗。
我为什么这时候想起那片草地呢,就因为我在上面趴成了一个大字?
可我也清楚记得,那年在异国的厨房里自己一个人叮叮咚咚做饭手忙脚乱的样子。喔,还有在课前熬夜看案例写报告疲惫不堪的样子,甚至有一次因为用word写作业忘记保存一夜都没睡呢。凌晨三点一个人坐在楼下的客厅里,我又愤怒又害怕只想尖叫。
而现在,我刚从中国深圳的某条商业街上一个人声鼎沸的超市里走出来,时间是2012年。
刚刚在超市里看到了各式各样的粽子摆满货架,居然还有板栗口味。问售货员端午节是哪天,她回答五月初五。旁边的保安说,人家肯定知道五月初五,问你公历的呢。其实他不知道我真不记得五月初五。
我站在付账的队伍里听身旁排成的无数条长队里发出的七嘴八舌的声音,那一刻真希望手边有一个消音键。
我拎着一袋超市战利品,却觉得自己像一个战败而归的士兵。
回到住处,太后一个人在。三年来,她永远是一副从容淡定的神色,情绪像一条横坐标为零的水平线,相比之下我的是放大的正弦曲线。毕业后,她要去的是听起来细水长流的湖南长沙,而我要去的是听起来波涛汹涌的上海。有时候我想,尽管同在一个屋檐下,我的生活是一幅印象派油画,浓墨重彩,太后的生活却是一幅中国水墨,风轻云淡。我的另一位室友S曾偷偷和我说,在她看来太后的生活是一张白纸。我是佩服太后的。中国的水墨画,美就美在大片留白。而太后面对白纸就能怡然自得,这比隐居瓦尔登湖的梭罗还要高明。可惜从小到大我都欣赏不来黑白水墨画。
太后看到我淡淡地问:去逛街啦?
我嘀咕:是啊。奇怪我明明想出去凑热闹,可刚刚在超市里突然觉得好吵好吵。我恨不得拿喇叭喊你们都别说了都给我闭嘴。
太后说:呵呵呵是不是感觉很像一个大山寨。
顿了顿,她又说:所以我不喜欢大城市的生活。我就想找个清静的小城市呆着。
我想了想说:我还是喜欢大都市。我喜欢他们在我身边走来走去,但是不要一直吵。
说完这句话,我觉得自己大概是被这几个月的毕业论文逼疯了。
哦亲爱的生活,我多么希望你是梵高的那幅《星空》。正如这璀璨星光背后的大片黑暗,也请留给我片刻时间喘息可不可以?
-
阿珂结婚了。
自从大学毕业以后,不少同学都陆续结了婚。今天突然看到阿珂发在网上的新婚照片,照片上的她化着淡妆,穿一身白色旗袍,两手温婉地搭在身前。
我突然觉得应该写点什么。
阿珂是苏州人,标标准准的江南女子,然而记忆中她从来不是个淑女,也从未见她小鸟依人的样子——起码从外表看来绝对是这样。她是班上唯一高过我的女生,要知道在现实生活中,高个女生很少会像林志玲那样被当成淑女,我们好像也从来不会管一匹马叫萌萌。如果有个词叫大女人,那用在阿珂身上再合适不过。看上去她是大大咧咧的性格,见面总是没心没肺地笑。她很会学蜡笔小新用色色的腔调讲话,每次都逗得大家很开心。偶尔她跑来我们宿舍讲个很low的段子,结果只有我一个人听得懂,我俩就对视着哈哈哈笑到直不起腰。
有一次周末,我说阿珂啊我准备去个画展看看。她说好啊好啊我们一起吧。其实我们都不清楚画家是何方神圣,画作又是什么流派,但我们就真的花一整个下午,坐很久的公车颠儿颠儿地去南京某条偏僻小巷里看一个人迹罕至的画展。结果看完出来我们一起抱怨:明明有些画就不能被称为艺术好么!明明有些色彩用的就很俗艳好么!抱怨完我们又乐呵呵地坐在画展门口不知谁家的小院子里面晒太阳,感慨这个下午过得很值。
阿珂学习很好,读过很多书,但她从来不摆谱,也从不与人作口舌之争。上海话里常常会夸一个人很“灵“,这个字很妙,妙到没法用其他形容词作更多的解释。阿珂就是一个很灵的人,她的灵是掩盖在她直率和爽朗的性格背后的。她热爱生活,热爱美,懂得与人温柔相待。这些骨子里的细腻,更像是一个江南女子所特有的。
如今看到照片上的她,表情恬淡得让人几乎想不起当初她说话时手舞足蹈的样子。
但阿珂一定是要手舞足蹈的。她以后一定会教她的孩子学蜡笔小新说话,也会拉着他的男人去看奇奇怪怪的展览,否则她就不是我认识的阿珂了。
我突然想起来我也穿过一件白色旗袍,那是在来商学院第二年的新年晚宴上,当时我一身带着浓重江南情怀的装束让所有穿着西式晚礼服的同学大跌眼镜。在头一年晚宴上,我和她们一样身着深色礼裙,金色高跟鞋,恨不能浑身上下都戴着闪亮首饰blingbling——当时的我多么害怕与周遭格格不入啊。然而一年以后,我穿着这件和周遭格格不入的白色旗袍,心里前所未有的坦然。其实我倒更想画上昆曲的旦角脸谱,甩着水袖迈着小碎步入场,最好嘴里还要唱着好一朵茉莉花。
那晚我想起很多在南京度过的时光,那些属于江南的氤氲片段,而我借着一身旗袍,仿佛作了一次短暂的回归。离开那段生活太久,走了太远,原本端着的很多东西也早已经放下了。朋友凑过来称赞说,旗袍真是脱俗好看,果然很适合高个的人穿。我转头笑说,是啊不过今晚我都不能吃饭只能坐着当摆设,因为多吃一口它就要崩开啦。我看明年还是甩个水袖来吧。
我隐隐觉得,当初穿着的那身旗袍,和照片上阿珂的旗袍似乎是有些联系的。这些联系说不清道不明,但,都蛮灵的。 -
2012-04-03
《春娇与志明》——茶餐厅里听来的狗血爱情故事 - [声色]

下午一个人坐在中环IFC的地下影院看《春娇与志明》,接着去附近翠华餐厅吃晚饭,吃完赶去上课。在同胞们冲过来血拼的时候,选择清清静静看一部港片实在是明智之举。
前一部《志明与春娇》看了两遍,还看了一遍书。看这部片就像是坐在香港闹哄哄的马路边的某个清静的茶餐厅,听一个路人说她狗血偶尔带点温情的恋爱史。说不出它有什么好,但在我心里它总有种说不出好的好,感同身受的好。有朋友和我说他不理解为什么志明和春娇相识那次是在狭窄巷道里的垃圾桶旁边抽着烟,他觉得这一桥段虚构得太过刻意。他不知道真实的香港就是这幅景象,随处可以看到很多市民站在垃圾桶边上,手里点着烟。他更不知道在这个繁华都市的各个角落,许多人一口口吸着烟,心怀的却是巨大压力之下对新鲜空气的强烈渴望。第一次去香港,我只以为吸烟是当地习惯,就像大家普遍认为的北京人爱吹牛皮上海人爱装逼一样,只是习惯。曾经一个香港朋友问我会不会抽烟,我摇手说不会。并无反感,但那时的自己缺乏对另一种文化的理解。
等到再去长住的时候,我对香港的感受已经变得不同。我喜欢这里精彩而紧凑的生活——妆容精致得体的写字楼白领,绚丽夜色中的歌舞升平, 路人的礼貌热心以及对陌生人的善意。我甚至喜欢狭窄街道的两侧贴满大字报一样的房价广告。但同时又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悲悯和同情,说莫名其妙是因为我看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和陆家嘴的精英白领都会有类似的情绪,但我也知道这些情绪很多余——生活本来就是一场折腾的戏。那段时间我每天穿梭在魔方一样高低起伏的教学楼里,抬头看不见天和云,只看到一口巨大的深井。某天坐在高楼的飘窗上看着港岛夜色的时候,我忽然明白为什么他们总需要一根烟。有时我自己都想要,只为在这精彩而紧凑的压迫感里深深呼一口气。
《春娇与志明》作为续集仍然保留了原先特色: 不痛不痒的笑话,恶搞的悬疑,还有琐碎的生活细节。 和一大群香港人坐在一起看粤语版很过瘾,中英字幕,该有的笑点一个都不漏。 后排的几个女孩子每次都笑特别大声,顿时片子里面小包袱也都变成了大欢乐。后来在闹太套先森对Brenda说自己没有北京户口的时候,全场就我一个人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我暗想,香港人当然不理解户口是内地人民心里永远的痛——简直就是北漂上漂们穿心而过的弹孔。
看来彭导在北京的生活体验颇有收获——电影捕捉到了内地人民对物质生活的渴望和绝望,对爱情的苟且和不尊重。虽然人一辈子总会爱上几个人渣,可是回头想想,能像春娇那样爱得那样不顾尊严那样刻骨铭心,甚至自己也变成了另一个张志明,多么让人羡慕啊。祝愿天下所有的张志明都能迷途知返,和余春娇共度余生。 -
对话发生在4月1日晚上——
H:节日都快结束了,也没人骗我一下,真忧桑……哼
我:姑娘你最美!
H:你也是!
我:你看我比你更可怜,到现在都没被骗。愚人节真的快过完了。
H:上上条是说真的。好,现在你被骗了。每次和聪明人对话都让我觉得,哇噢,人生好精彩。
-
我回到家,那个家是小姨家的模样。在门口看到舅舅和姨妈坐着说话,我不想惊扰他们,便躺下化作一滩水。
这时听见他们在小声对话。
舅:听说××换了份工作哦。
姨:是唉。
他们说的是我爸。我赶忙从他们身边走开,默默现出原形。走进院子,迎面走过来一个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姑娘。我忘了是谁,但真的认识她。我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她,那个谁谁(我爸)是不是换了工作啊?姑娘一听,忙说:是啊,他调去了电视台的职能管理部门。我一惊:哦?那个部门好不好呀?姑娘忙摆出神秘状凑到我耳边:哎你不知道,虽说是平级调动,但是听说每个月收入才两百块,很惨哟。我一听,心里面沉了下去。我爸这么多年怀才不遇,这下更加不得志。况且他也不会拍电视,这究竟是要他怎样?这时爸爸从院子另一端走过来,我正为他难过,觉得他可能更难过不想见到我。我想先化作一滩水躲开他,但动作太慢被他看到,他把我从地上拎起来,很开心地招呼我:嘿,你回来啦。我说,嗯,刚回来。但我仍从他的脸上看到沧桑。我绕到院子后面,伸手从晾衣绳上扯了一件黑色T恤想换上,衣服是前后都是卡通,可我研究半天也分不清衣服的里外。于是又伸手扯了一件白色的,上面也全是卡通。换上衣服,我从院子旁边的小湖坐船离开。来接我的是董辰,之所以叫董辰因为她是董卿加潘辰的合体。她邀请我去为一个小丑扑克魔术大赛工作,我们负责接送比赛的小丑,待会儿她在船上摇桨,我得在另一头帮忙。
我们上了岸,比赛刚刚开始。这是全深圳市的小丑扑克魔术加杂技大赛。第一个出场是紫色小丑,他会把牌变得满天都是,非常厉害。表演结束时,他还给观众展示了他和香港某著名演唱组合的合照,那个组合由两个陈奕迅组成的。这样一来他显得好大牌,评委都给了高分。我站在看台上,旁边站着一个白色小丑,他很有气质,讲话轻轻的。我问他,你比紫色小丑还厉害吗?他笑了笑说,不知道哦。我又问,你什么时候出场?他笑了笑,然后只见一阵轻烟过去,他不见了。转过头发现,他瞬间出现在了舞台的正中央,光芒四射。
这时我和董辰上了船,要把紫色小丑送到未知的地方去。谁知道他在途中因重心不稳翻下了船,我和董辰对视着哈哈大笑,然后发现我们不小心坐到了船的同一边,船又翻了,我们也掉进水里。这时我才发现其实水并不深,湖底是一座古堡,上面长满了青苔。
我又回到观众席看比赛。S坐在我旁边。
我问她,如果一块硬币掉到地上,会发生什么?
她说:不会发生什么吧?捡起来呗。
我说:不是啊。那块硬币会穿过地面,噔噔噔一直掉到很深很深很深很深的地下。在那里有一口的井,井里面有好多闪闪发光的金币,是用格林童话里面那种麻布袋子装的。井里有一个王子,一个大臣,还有一只长得很丑的青蛙。
我忽然伤心得大哭起来。因为说完这句话我突然发觉,童年已经离我太遥远了。
然后我醒了。







